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落实国家、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日博365体育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be体育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准备,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博365体育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be体育入口财政局
2021年8月23日
日博365体育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be体育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履职评价方案(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5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评审专家,是指已纳入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并以独立身份参与日博365体育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be体育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项目评审、配合质疑投诉等履职行为的评价。评价方式分为日常评价和监督评价。评价内容分为重点评价行为(详见附件1)和一般评价行为(详见附件2)。
第四条 履职评价工作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年度为一个财政年度,以评审活动结束日期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为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包括:负责评审专家监督评价;负责根据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得分综合监督评价扣分情况确定评审专家年度履职评价得分;负责依据省财政厅评审专家管理规定提出相关意见。
第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对评审专家的日常评价,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日常评价相关材料随采购文件进行归档,并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将本代理机构年度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得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及其电子表报送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将日常评价中发现的评审专家出现的重点评价行为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财政局。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八条 履职评价按照评审专家评审行为违法违规轻重情形、对政府采购活动不良影响程度,评价内容分为重点评价行为和一般评价行为。
重点评价行为是指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公平高效开展的行为,共10条情形。
一般评价行为是指除重点评价行为之外,评审专家违反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高效开展的行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日常评价中一般评价行为17条情形。
第四章 评价方式
第九条 日常评价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专家的现场表现、评审的公正性等情况,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完成对评审专家的履职评价,具体评价方式分两种情形: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出现重点评价行为不再对该评审专家进行评价评分,直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评价”选择“差”等级,同时在总体评价中写明具体出现的重点评价行为情形,并将出现的重点评价行为情形及证明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发现评审专家出现重点评价行为,则对照一般评价行为情形对评审专家进行评价评分。基础分值100分,评分采用扣分制,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扣分,扣完为止,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选择不同等级:
得分小于60分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专家评价”栏中选择“较差”等级,并在总体评价中写明具体出现的一般评价行为情形;
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90分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专家评价”栏中选择“一般”等级,并在总体评价中写明具体出现的一般评价行为情形;
得分大于等于90分小于100分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专家评价”栏中选择“较好”等级,并在总体评价中写明具体出现的一般评价行为情形;
得分为满分(100分)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专家评价”栏中选择“好”等级。
第十条 监督评价是财政部门根据采购项目投诉、举报、信访、纪检、监察、审计等情况发现的评审专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的评价。
在监督评价中,如发现评审专家出现重点评价行为,市财政局将上报省财政厅;如未发现评审专家出现重点评价行为,市财政局则对照一般评价行为所列情形对评审专家进行扣分(如该情形已在日常评价中扣分,则本次不再重复扣分)。
第五章 履职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一条 评价结果产生。评审专家年度履职评价得分为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得分扣除监督评价扣分,其中:日常评价得分为评审专家年度内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数;监督评价为评审专家年度内涉及的监督评价扣分的总和。
第十二条 对于日常评价或监督评价中发现有重点评价行为的评审专家,市财政局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于评审专家在一年内履职评价得分小于60分的,市财政局将建议省财政厅暂停其专家抽取资格、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省财政厅同意后,恢复抽取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履职评价工作纳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 本方案由日博365体育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be体育入口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各区、县(市)评价工作可结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 本方案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