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霍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忻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熊金辉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
罗磊同志任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王忠宝同志任工业处处长。
朱连超同志任工业处副处长。
梁曙光同志任服务业综合处处长。
侯利军同志任服务业推进处处长。
冶桂春同志任服务业项目管理处处长。
郑春辉同志任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开发区管理处)处长。
毕垒同志任高技术产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范立刚同志任地区经济处副处长。
宫吉忠同志任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处长。
韩光同志任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副处长。
孙略伦同志任经济贸易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郑鹏同志任财政金融信用处副处长(主持信用工作)。
马智同志任财政金融信用处副处长(主持财金工作)。
肖井刚同志任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子旭同志任投融资协调处处长。
陈兆春同志任数字经济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梁国军同志任新能源处处长(负责三引三回工作)。
李家亮同志任督查考核处处长。
王庆同志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员。
史历同志任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员。
王志强同志任重点项目管理处处长。
尹秀梅同志任粮食和物资流通与监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刘国强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高继红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
郑大治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
程琦同志任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负责营商环境工作)。
免去以上同志原职务。
李斌同志任行政审批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田野同志任农村经济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杨丽君同志任能源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张轶同志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赵钢同志任成本调查监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